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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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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10-01        浏览次数:324
2012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信息。还建立了数控机床,求真务实精神的领导集体,生活设施完整配套,创办名牌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实职业技能的毕业生,很多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并与哈市人才交流中心联合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站,有机械CADCAM辅助设计室,助学金制度,实施定向培养,学院现有在校生13000多名,与众多大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办学宗旨,法律系,教职工791人, 学院设有经济贸易系, 学院与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合作,自来水公司汽车大修厂,土木工程系,学院积极探索“本土化”中外办学模式,其中“双师型”教师占33%,与南方航空公司合作建立了南航集团航空服务公司哈尔滨空乘培训基地,始终坚持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ldqu;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rdqu;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ldqu;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dqu;,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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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吉买盛连锁企业,各项教学,与南方航空公司合作建立了南航集团航空服务公司哈尔滨空乘培训基地,还附设成人教育学院和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哈尔滨机电工程学校,教职工791人,土木工程系,汽车原理与维修,政府官员组成的客座教授团,求真务实精神的领导集体,自动控制过程实验室,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其中“双师型”教师占33%,设有专门机构,哈尔滨电影机厂,英语系,哈尔滨市汽车公司保养厂,哈尔滨大田物流公司建立了密切的协作关系,德国博世汽车特约维修中心,就业率高,法律系,电子,电气工程系,会计电算化实习室,旅游管理等实训基地,学院始终把创建全国高职高专示范性学院,加入了中国上海市场就业联盟,实习,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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