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外省市按1:12投档。 3、外省市平行志愿按当地规定录取规则执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 6、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专业要求参加英语口试,成绩达到C-及以上。 7、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通过我校专业加试,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的合成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