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目的是用于帮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无需担保,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自付,国家财政和学校为贷款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
申贷条件:在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
助学金是政府或社会企事业单位设立专项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金。
1、国家助学金:
甲等
乙等
2、社会助学金:
中华慈善基金
校党支部帮困结对
为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立精神,同时帮助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部分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适当勤工俭学岗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设立爱心基金,倡导“人人相互关心,个个奉献爱心”的道德风尚。“爱心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本人患病;家庭遭受重大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困难。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机构和有关学费减免及补助等措施,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助学金(助)
勤工助学(勤)
爱心基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