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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

学校层次: 大学 / 综合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综合 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7个 硕士点:18个
北华大学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6-14        浏览次数:7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特制定北华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华大学
二、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西环江路6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招生计划
2006年北华大学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58个,本科计划招生4400人,高职计划招生200人。(详见《北华大学2006年招生简章》)
七、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
3、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4、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报考艺术类专科(高职)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在其它本、专科(高职)院校取得的合格证。
5、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八、录取规则
1、北华大学2006年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划分专业时,根据我校生源情况,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生源不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择优调剂,直至额满为止。
3、已投档的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4、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
6、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时艺术专业课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兼顾。英语成绩须达到一定标准。
7、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录取时专业课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兼顾。
8、录取时,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不作为参考。
九、学费标准
根据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学费标准收费。详见《北华大学2006年新生入学指南》。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西环江路6号
办公部门: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2013
咨询电话:0432-4640227
学校网址::bihuadun
电子邮箱: bhdxzb@si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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