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本着&ldqu;公平、公正、公开&rdqu;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ldqu;先分数后等级&rdqu;,按&ldqu;分数优先,遵循志愿&rdqu;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3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均可,必测科目等级需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专科最低要求:即普通类考生为4C1合格,美术类考生为七门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兼报普通类的美术类考生,其等级要求与普通类考生一致。所有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5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外省录取规则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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