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1、学院全称: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招生代码: 1150 3、学院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4、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 5、学院层次: 专科 6、办学历史: 1951年建校 7、收费标准: 普通专科学生学费4140元人•年,艺术类学生学费6800元人•年,微软合作班学费58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6000元人•年。 8、证书颁发: 符合学院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9、就业率: 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协议就业率85%以上。 1、 文理三分开:分开公布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2、 本院商务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3、 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同时: 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②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不能报考航海技术专业。 ③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不能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④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不能报考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 4、 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统考科目成绩为主。 5、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ldqu;道德品质&rdqu;和&ldqu;公民素质&rdqu;必须合格。 6、 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均达到C级以上等级。 7、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合格和文化考试(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并且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按照&ldqu;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rdqu;的原则录取。 8、 凡在平行志愿中填报我院的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录取。 9、 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10、 体育、艺术特长生、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生源基地考生,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76333、86176336、86176838、86176848、025-86176875(传真) 网址::jmidunzs E-mail:jiangsuhaishi@16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