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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11-16        浏览次数:59

  2006年我院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精神,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09年我院将在前两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进行此项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已参加2009年江苏省高考报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均达到C等及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考生(持有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其综合考试成绩经转换后须达到上述条件)。

  二、招生专业、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计划 科类
(高考选测科目要求) 备注说明 1 数控技术 3年 4140 45 自然科学专业类
(物理)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4140 45   3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3年 4140 45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4140 45   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4140 45   6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4140 45   7 汽车检测与维护技术 3年 4140 45   8 市场营销 3年 4140 45 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
(历史)   9 物流管理 3年 4140 45   10 国际商务
(中外合作办学) 3年 13000 45 文理兼报专业 合   计 450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 现场确认;现场报名 + 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可以登录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来院现场报名并填报志愿。报名时,考生须如实提供其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考籍号(12位),学院将依据考生号、考籍号与省考试院进行比对,审核考生资格。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至4月10日。4月11日前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3月1日至4月10日,每天8:30至16:30报名、缴费、现场确认。
  报名截止时间:4月10日16:30。
  3、报名考试费:
  (1)自然科学专业类:124元(其中报名费20元;笔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每门26元);
  (2)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158元(其中报名费20元;笔试语文、数学、英语,每门26元;面试60元);
  (3)自然科学专业类(兼报中外合作专业):184元(其中报名费20元;笔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每门26元;面试60元);
  (4)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兼报中外合作专业):158元(其中报名费20元;笔试语文、数学、英语,每门26元;面试60元);
  (5)交通,食宿自理。
  4、现场确认地点: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无锡市高浪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J3-110室)。

  (二)现场确认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办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考试费。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学院网站上下载或到学院索取;
  2、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次证明材料(A4纸)。今年须重新进行必测科目考核的考生可先报名,后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材料;
  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4、符合第八条中有关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以及作品;
  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7、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纸)。
  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确认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除国际商务专业(文理可兼报)外,其它专业填报只针对相对应的科类考生,考生不得跨科类填报。

  四、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参加江苏省高校统一招生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五、考核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其中报考自然科学类专业的考生只需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自然科学专业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
  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2、笔试试卷分值:
  自然科学专业类:总分54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物理200分);
  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总分34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
  3、笔试时间:语文、数学各90分钟,物理120分钟,英语75分钟。
  4、笔试组织:由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密封阅卷评分。

  (二)面试(针对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考生以及兼报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

  1、面试组织:学院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专家集体评分。
  3、面试总分:200分。

  (三)考核内容及日程安排

时   间 科 目 考核地点 4月
18日 上午(08:30-10:00) 语 文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市高浪路1600号) 上午(10:30-11:45) 英 语 下午(13:30-15:00) 数 学 下午(15:30-17:30) 物 理 下午(15:30-18:00) 面 试 4月19日全天

  (四)相关要求

  考生须在4月17日(8:30-16:30)到学院报到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后,学院发放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笔试和面试。交通、食宿自理。

  六、录取办法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科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总分

  1自然科学类专业: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成绩及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2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面试成绩及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
  3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专业),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面试成绩及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

  (三)录取原则:依照&ldqu;分数优先、遵循志愿&rdqu;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照顾政策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二)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考生(含艺术特长、体育特长)、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专家小组确认,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额度不超过10分。

  (三)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住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破格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经考生申请,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在学院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破格录取。

  (一)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

  (二)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的考生。

  (三)在高中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

  九、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1日至4月10日 考生登录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4月11日前 考生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 4月17日 发放准考证 4月18日至19日 笔试、面试 5月10日 网上公布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5月20日 网上公布省考试院的批准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1、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3、考生本人应本着&ldqu;诚信&rdqu;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此项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09年六月的普通高考,未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参加六月份的高考。录取考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2、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不达高校招生录取要求相应学业水平测试要求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招生人数不符合开班条件),学院将取消此专业,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他相应专业。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J3-110室

  乘车路线:
  公交77路:请广大考生在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下车,由我院南大门进入校园。
  公交95路:请广大考生在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下车,由我院南大门进入校园。
  公交105路:请广大考生在小拇浜村站下车,下车后右拐后步行100米,由我院北门进入校园。

  邮政编码:214121 

  咨询电话:0510-85916111   85916777   85916888   85916333(传真)

  网    址:xitdun

  电子邮箱:xzy1257@xitdun

  注:本方案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最终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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