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院是2006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7年5月经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7]67号文件)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省招收高职(专科)学生,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学生入学后即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学籍,凡学完规定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答:今年我院在江苏开设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为57个,艺术类专业7个,招生计划为3395人。除院 本部以外,招生计划还投放到苏州吴中、常熟、张家港、昆山、常州武进、无锡宜兴等6个办学点。 答:各办学点接受本部的教学指导、教学支持和教务管理;与本部使用同一招生代码(1401),执行统一的招生章程,寄发统一的录取通知书,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颁发统一的毕业证书。 答:我院所有专业均面向全省招生,其中普通类专业在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录取;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二批录取。 我院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为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6800元年。 答:我院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特困生或社会优抚对象子女,学院除了发放国家助学金、适当减免部分学费和实施生活补助外,还提供多种勤工助学的岗位和途径。 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按规定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ldqu;专转本&rdqu;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进入相关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获本科学历和学位。 答:本部录取的新生户口转入南京市,其他地区办学点的新生转入当地市区。户口已经在就读地点城区的新生可以不转入。 答:我院努力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使毕业生能按岗位要求上岗。学院设有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多渠道为学生提供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