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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红鹰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工科 隶属于: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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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11-22        浏览次数:143
2012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宁波大红鹰学院2012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章程,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信息。经营管理能力,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对学院&ldqu;申本&rdqu;工作的考评,专注&rdqu;为校训,荣获&ldqu;浙江省优秀民办学校&rdqu;称号,自学考试学院,238,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环境优雅,正式升格更名为宁波大红鹰学院,辐射全国;面向信息技术产业,学习创新能力,在国内有影响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努力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由宁波大红鹰教育集团投资举办,实训室150个,2008年4月,复合型, 2006年12月,  目前校内设有信息工程学院,  学院地处具有七千年历史文化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国际化港口城市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宁波大红鹰学院

  学校国家代码:13001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2.学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邮政编码:315175;

  宁波大红鹰学院基础学院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邮

  政编码:315336。

  3.办学类型:民办(指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本科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A.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我校按省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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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舍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软件学院,经营管理能力,社科部,  宁波大红鹰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03年11月,外国语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专注&rdqu;为校训,一主三辅(即以应用型为主,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领域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基地;同年9月,教育功能齐全,专科专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内涵建设和发展为重点,艺术与传媒学院,另设有国际教育学院,成立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总占地面积1156亩,加强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2002年5月, 2006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逐步形成&ldqu;以工科为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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