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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

学校层次: 大学 / 财经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财经 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8个 硕士点:22个
吉林财经大学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8-12        浏览次数:47

  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所在省招生办的规定调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因素,只按实考分数安排专业。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及有一定特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ldqu;阳光工程&rdqu;,遵循&ldqu;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dqu;的原则。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志愿设置方式及生源情况而定。

  3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招生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政策调阅考生档案。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可按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只按实考分数进行排序。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长的考生。

  5在江苏省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按照&ldqu;先分数后等级&rdqu;的办法排队,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

  6在内蒙古自治区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ldqu;专业志愿清&rdqu;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除江苏省和内蒙古区外,在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级差方式予以录取。级差分数的确定以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具体操作程序为: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及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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