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我校举办的艺术类专业术科测试。
我校录取规则如下:
1学校按志愿清的方式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2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根据当年录取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
(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分配;
(3)在计划数有限的情况下,对于同等分数、志愿条件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受奖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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