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学院依据各招生省份推行“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模式为录取原则。
3、对于按“分数优先”进档的考生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实行由高分到低分,按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若调整的专业无法满足考生的要求或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按填报专业录取或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到学院报到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5、在生源不足情况下,允许文、理科生源计划互调。
6、执行各生源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7、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8、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9、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