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1、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根据省招委会有关政策规定,我院今年继续实行网络远程录取。 2、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按省招委会、省高招办统一规定执行。 3、 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招委会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各项政策规定,录取考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 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6、对于投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分数排队,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7、对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安排将根据&ldqu;专业清&rdqu;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 8、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按省招委会、省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9、对于本规定未包括的需进行专业调剂的情况,必须报院招生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1、健全和完善我院招生录取原则、招生工作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在录取中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提醒、纠正一些不良现象的苗头; 3、关注并及时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违背招生章程的现象和举报案件; 4、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举报; 5、检查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6、接受来自社会和全院师生的监督,真正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7、学院将通过电话、网络等申诉方式,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的高度,回答考生的问题,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申诉电话:(0596-2559660 13859282118) 电子信箱:zsjy@zzzym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院奖学金; 4、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国家助学金; 6、勤工俭学; 7、学院困难补助金。 学费标准依据闽价[2000]费245号,住宿费标准依据漳价[2007]费15号,具体如下: 学费:6000元/学年&middt;人; 住宿费: 四人间1200元/学年&middt;人; 六人间900元/学年&middt;人; 八人间600元/学年&middt;人; 十人间500元/学年&middt;人; 电话:0596—2559539、2559520(上班时间) 0596—2358562、2358563(下班时间) 传真:0596-2559597 电子信箱:zsjy@zzzym 网址:zzzym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