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具体规则如下:
一、凡报考我校英语、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高考英语口试,体育、艺术专业加试,其口试、加试成绩需达到(专科)合格标准。并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上述专业考试录取的相关规定。
二、本着尊重考生个人志愿,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时,对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三、非第一志愿报读我校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情况下,其分数达到我校录取线,按上线投档考生平等对待,不设志愿分数级差。
四、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加分手续齐备,最终分数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录取线,与上线投档考生平等对待。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高考应试语种不限。但我校各专业外语授课语种主要为英语。
招生计划数在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