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录取工作本着平等、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学院按志愿优先录取,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服从调剂的给予调剂录取。如线上生源不足,我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
当降分录取。
(3)专业安排将尊重考生的志愿要求,新生入学后,可申请更改专业就读。
(4)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语语种不限。
(5)报考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的考生的专业成绩以考生生源省联考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