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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滨海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综合 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10-06-04        浏览次数:58

 计划内普通本科招生

  1 招收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各省、市有意报考学院的考生,请仔细查阅该省招办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填报学院志愿。

  注:报考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取得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的山东籍考生。

  2 报名与录取:考生按高考统一要求填报志愿卡,建立电子档案网上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拟报考学院的考生,学院欢迎到校实地考察,填写登记表,以便学院与考生联系沟通。录取期间学院将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考生,考生需按学院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预报到手续,否则将予以退档。

  3 凡被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院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政策与国办同类院校完全相同,毕业生可在开发区及青岛市等地就业。

  计划内普通专科(高职)招生

  1 招收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对口高职考生)。各省、市有意报考学院的考生,请仔细查阅该省招办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填报学院志愿。

  注:报考学院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取得学院或其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测试合格证的山东籍考生。

  2 报名与录取:考生按高考统一要求填报志愿卡,建立电子档案网上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拟报考我院的考生,学院欢迎到校实地考察,填写登记表,以便学院与考生联系沟通。录取期间学院将通过电话方式征询考生或家长意见,对于表示不来上学的考生、因电话停机等非我院原因联系不上的考生予以退档。

  3 凡被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院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政策与国办同类院校完全相同。学院更具优惠的条件是:青岛开发区为支持和发展民办院校,对学院户籍在区外的合格毕业生允许在青岛开发区就业、落户。

  4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大趋势,学院引进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开设学前教育(蒙特梭利双语幼儿教育)与影视动画(计算机三维动画设计)两个优势专业。这两个专业部分采用国外教学计划、教材,部分课程由特聘外教授课。合格毕业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有机会赴国外留学深造。招生对象、报名与录取办法与计划内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相同。

  学前教育(蒙特梭利双语幼儿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基本掌握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和美术、音乐等方面知识,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本功,国内外幼儿教育第一线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影视动画(计算机三维动画设计)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掌握三维动画的制作流程,能够设计制作动画场景、动画造型、动画特技以及整体动画后期合成等方面的知识,从而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一定创作能力,从事影视广告、影视动画、游戏开发等方面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点本科招生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

  2报名与录取:参加当年高考者,高考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免试录取分数线即可直接录取。报名者持高考成绩通知单、准考证、身份证直接到学院办理报名、录取手续,或到学院在各地市设立的招生点办理报名、预备录取手续。未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成绩未达到免试录取线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学考试。报名时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费20元。

  3本科实行专本联读,即考生入校首先参加当年的成人高考,取得学院成人大专学籍,同时注册自考本科学籍。其中专科段课程由学院组织考核,本科段课程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其中约23的课程参加国家组织的考试,约13的课程由学校进行过程性考试),大大降低了修习难度。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可取得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主考院校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证书。对于优秀毕业生,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

  (一)成人本科班

  1招生对象:具有专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有意报考学院的考生请仔细查阅山东省招办编印的《成人高考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填报学院。

  2报名与录取:报考人员在省考办规定时间内在当地考办报名,10月份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按成人高考统一要求填报志愿卡,建立电子档案网上录取。

  3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教学计划,毕业生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对于学习成绩优秀的毕业生,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二)成人专科双证班

  1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后需参加10月份全国成人高考。

  2 报名与录取:参加当年普通高考者,高考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免试录取分数线即可入校学习,报名者持高考成绩通知单、准考证、身份证直接到学院办理报名、录取手续,或到学院在各地市设立的招生点办理报名、预备录取手续。未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成绩未达到免试录取线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学考试。10月份由学院组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按成人高考统一要求填报志愿卡,建立电子档案网上录取,注册学籍。报名时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费20元。

  3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教学计划,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对于取得成人专科学籍者,“双证”指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合格,既颁发全国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还考取了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对于成人高考未通过者,“双证”指颁发青岛滨海学院写实性学业证书,并考取技能证书。成人专科双证班,在取得学历的同时,提高了毕业生的实践能力,为就业拓宽了渠道。对于脱产学习的优秀毕业生,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赴韩、赴日留学预科+成人高等教育班招生简介

  青岛滨海学院国际合作学院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于2005年。现开设赴韩国、日本留学预科班。韩国和日本是学院首批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学校的国家。从1995级经贸韩语、经贸日语专业开始,学院就陆续选派学生到韩国、日本留学。截止目前,我院共有300多名学生被选送到韩国、日本留学,其中有许多学生获得了在韩国和日本大学学习本科和研究生的资格。

  (一)招生对象:赴韩日留学本科班招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赴韩留学专科班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2007年6月下旬—8月

  (三)报名办法:应、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均可报名。参加高考的持高考成绩通知单、准考证直接到学院办理报名、录取手续,或到学院在各地市设立的招生点办理报名、预备录取手续。未参加高考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学考试。报名时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费20元。

  (四)录取办法:应届高中毕业生和职业中专(高中)毕业生根据高考成绩,凡高考成绩达到学院和韩国、日本合作院校共同规定的免试录取分数线者可免试录取。未达到学院规定分数线或未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业中专(高中)毕业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学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录取线者方可录取。

  注:1、美容护理、韩语幼儿教育、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晰,身高男170m以上,女160m以上。2、汽车工程与技术服务、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设计、电气自动化、土木工程专业原则上招收理工类考生。3、室内装潢设计专业原则上招收美术类考生。4、赴韩留学本科班不招收朝鲜族考生。

  (五)收费情况:学费、书费、住宿费按年收取。在青岛滨海学院学习学费为本科预科8800元年,专科预科6900元年,住宿费为700元年,书费按实际使用收取,生活费自理。在韩国大学学习时,对方学校给予学院留学生一定的优惠政策,学费、书费、住宿费、伙食费每年一般情况共需要4-5万元左右人民币。在日本大学每年一般情况需要9-10万元人民币。同时可业余打工,在韩国每年可收入2-3万元人民币,在日本每年可收入5-7万元人民币。

  (六)学习过程及毕业文凭:

  赴韩留学实行2+1或2+2学习模式,即被学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前两年在青岛滨海学院学习韩国语和相应专业的基础课,第3或第3、4年在韩国语水平基本达到对方大学听课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到韩国大学继续学习。在韩国学习1年,所学专业科目考试合格,颁发韩国在读学校的专科学历证书;在韩国学习2年,所学专业科目考试合格,颁发韩国在读学校本科学历证书。若想继续深造,可以申请读韩国的硕士研究生,直至博士。

  赴日留学实行学分认可的形式,即被学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前25年在青岛滨海学院学习日语和相应专业的基础课,取得日本合作院校认可的前两年学分,在日语水平达到对方大学要求的前提下,到日本的合作大学继续修完本科规定的后两年学分,即可颁发日本在读学校本科学历证书。若想继续深造,可以申请读日本的硕士研究生,直至博士。

  注:住宿费(含取暖费)8-6人间,每年700-1000元不等。

  特别提示:

  1、 在校期间禁止男女同学交往有不文明行为。

  2、 学院是戒烟学校,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或经不起严格纪律约束者,不宜报考学院。

  3、 学院的统招计划是国家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学院将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已填报了学院志愿,又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通过电话方式与考生或家长联系,征询考生本人或家庭意见。经确认,对以下情况的考生予以退档。

  (1)本科考生未按学院要求到指定地点预报到者;

  (2)考生或家长表示不来上学者;

  (3)考生电子档案中所留电话为空号或停机者;

  (4)其它非学院原因联系不上的考生。

  4、 考生一经学院录取,应按时到院报到。无故不报到者,学院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考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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