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标准:
文 科:4800元/年
理 科:5000元/年
艺术类:7000元年
第十九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文科:4800元年 理科:5000元年 艺术类:70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物价局规定收取;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文科:4800元年 理科:5000元年 艺术类:70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物价局规定收取;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