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活补助。在校生均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相关关键词: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资助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山东省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潍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