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费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学院实行了“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勤工俭学”、“学期奖学金”等多项奖优助学项目。
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学费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落实&ldqu;国家励志奖学金&rdqu;、&ldqu;国家助学奖学金&rdqu;等奖助学奖励政策。同时,学院还实行了&ldqu;学费减免&rdqu;、&ldqu;特困补助&rdqu;、&ldqu;勤工俭学&rdqu;、&ldqu;院长奖学金&rdqu;等多项奖助学项目。
第二十五条 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