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6000元、5000元。另外,学院还设有校长奖学金、三优奖学金及综合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分一、二、三等三个级别,奖励标准分别为1200元、800元、500元,评定比例分别为5%、10%、15%;三优奖学金是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良学生的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年180元、140元、120元,按学期评定,评定比例分别为10%、5%、25%;综合奖学金是根据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对全体学生的奖励,奖励标准为年人均120元。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制度
1、奖学金、助学金: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制度。
2、勤工助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4、学校为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