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的文件规定、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2.2006年我院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我院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4.我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数高于招生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当考生第一志愿数低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非一志愿考生,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
5、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6.对投档的考生我院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语言。
7.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权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一般为120%),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8.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再按二、三专业或服从调配志愿依次录取。考生如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可以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