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08年我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4850名,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及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与艺术特长生(仅面向湖北招生)。 答:我校普通文理科今年除北京、上海、浙江、广东、陕西、黑龙江6个省(市)在第二批录取外,其余全部在第一批录取;国防生在提前批录取;艺术类专业也在提前批(或艺术类专用批次)录取;艺术特长生与高水平运动员在湖北省普通文理科同批次录取。 答: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学金(如宝钢奖学金、濮耐奖学金暨特困基金、北京首安奖学金等)、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困难补助(临时性)以及各学院设立的爱心基金。具体评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暂行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答:凡被我校录取的特困学生,学校协助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学费、生活费方面的国家助学贷款。 答:在校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修读同一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也可以修读其他学科门类的专业。 答:新生进校就读一学期后,根据本人意愿结合个人特长,经本人申请、学校考试(考核)并审批后,按照一定比例的人数进行调换。 答:学生入住标准化学生公寓,所有学生宿舍均装有201卡电话,宿舍可接通校园网。标准化公寓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人年。 答:我校没有&ldqu;共建生&rdqu;招生计划。 答:电子技术学院是我校与空军雷达学院合作办学、设在空军雷达学院内的教学点,仅面向湖北省招生,今年安排在&ldqu;第二批本科(一)&rdqu;录取,招生名称依然为&ldqu;武汉科技大学(代码2110)&rdqu;。该学院不属于&ldqu;独立学院&rdqu;,&ldqu;电子技术学院&rdqu;是我校的内部名称。该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属于军校生或国防生,在&ldqu;入学通知书、毕业证与学位证、学籍、培养模式与教学计划&rdqu;等方面,与我校第一批本科录取的学生没有任何区别,但学费按第三批本科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