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文凭和就业安置
修完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我院专科按国家相关政策颁发专科文凭,本科颁发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普通本科文凭;符合条件者,授予湖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业安置。
相关关键词: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就业情况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就业情况湖北省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