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查询 >首页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独立院校 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01-10        浏览次数:29

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的政策性质照顾?(适用湖北省,其他省份的考生可参考各省的招生照顾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④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②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4)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从今年起,省级优秀学生不作为加分投档对象。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事务部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为了保证报到率,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本院招生平台的录取信息,及时联系,对联系不上的考生予以退档。不录取&ldqu;不服从&rdqu;、&ldqu;不愿意&rdqu;调剂的考生。凡录取后,两周内不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记入我院考生诚信档案,同时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供下一年我院录取时参考。

  第七条 学院执行国家体检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八条 学院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男女生比例原则上不予限制。

  第九条 学院对考生的应试语种原则上要求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只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 下一信息: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加分政策
  • 上一信息: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加分政策
  • 相关关键词: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加分政策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湖北省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荆州市

      
    查看全部
    报考指南
    学科
    专业
    相关学校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学校相册 更多
    招生信息 更多
    报考指南 更多
    学校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