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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1-02-28        浏览次数:96

  第一条学校全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校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

  第三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六条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

  4、报考我院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接受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5、专业安排实行&ldqu;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rdqu;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七条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根据有关规定,贫困学生入校后学院可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条毕业发证: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招生咨询方式: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有关学院各系(部)、专业的详细介绍和2010年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招生网站::uvnt

  3、学院招生办公室E-Mail:uvzb@163m

  4、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326808、81326809;

  第十条本章程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零一零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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