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全称:中国药科大学
高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高职)
学校代码:10316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童家巷24号(玄武门校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江宁校区)
为做好中国药科大学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的教育部直属、国家&ldqu;211工程&rdqu;重点建设的大学,是我国最早独立设置的药学高等学府,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是国家&ldqu;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rdqu;、教育部&ldqu;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rdqu;重点建设的大学。建校76年来,中国药科大学秉承&ldqu;精业济群&rdqu;的校训,弘扬&ldqu;严谨求实、团结创新&rdqu;的校风,存心以仁,任事以诚,兴药为民,荣校报国,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熔铸成独特的治校品格,走出了一条&ldqu;不唯药,需围药,应为药&rdqu;的特色兴校之路,发展成为了以药学为特色,理、工、经、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地处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六朝古都南京,现有玄武门和江宁两个校区,10个院部系,14643名学生,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2012级本专科新生均入住江宁校区。
第二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ldqu;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dqu;,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三条学校纪监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第四条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含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内地西藏班考生、贫困地区定向计划考生),中学保送生,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以及留学生。
第五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2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2730名,专科生270名。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往年计划数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六条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网上远程录取工作。
第七条调阅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八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填报中国药科大学志愿且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院校志愿的安排采用&ldqu;志愿清&rdqu;方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中国药科大学的考生;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满时,方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专业志愿的安排采用&ldqu;分数级差&rdqu;方式,前3个专业志愿之间设级差,分值均在5分以内。
第十条对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在调档及安排专业时均予以承认。
第十一条报考&ldqu;英语&rdqu;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并要求参加英语口试;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二条获得学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有关文件要求及学校特殊类型招生章程规定的政策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除教育部、各省(区、市)有关文件要求以外,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中国药典委员会委员,工程院院士1名,坐落在风景如画的玄武湖畔,医药产业被誉为“朝阳产业”,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社会对药学人才需求量日益增加,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占45%,加强以数字化建设和信息化服务为特征,体育部, 学校主校区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14个学科专业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26个硕士点;设置18个本科专业,有23个博士点,药剂学3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点,一类新药证书近10本,社会科学部,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3所学校和科研院所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协议, 学校建有校园计算机网络,在校研究生1380余人(其中博士生约占13),以药学为特色的图书文献信息保障系统建设,学校是教育部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