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录取批次在每个省(区)都略有不同,请考生查阅所在省(区)《高考报考指南》等杂志或向省(区)招办查询。 1、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学院执行国家体检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学院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优先录取:(1)教育部和省市政策有明确规定加分投档的;(2)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4、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优秀学生、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考分达到当地省(区)三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800元;达到当地省(区)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1000元;达到当地省(区)一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2000元。
5、学院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 新生专业的确定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新生进校后可调换专业,学院不收取任何专业调整费用。 学院今年普通专科(高职)面向全国二十五个省(区)招生,招生专业26个,计划招生2200人。目前在校学生7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