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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独立院校 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0-10-27        浏览次数:53

  第六条  学校新生录取工作在广东省招办指导下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ldqu;学校负责、招办监督&rdqu;的录取体制。 

  第七条  我校按1:12投档。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省招委会划定的分数线)考生,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确保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按省招生办出档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

  第九条  我校广告学、艺术设计、动画等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全部录取美术类考生。按广东省招办出档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认可生源所在省美术统考成绩,择优录取。我校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第十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专业按规定加试英语口语,英语口语成绩作为上述专业录取时参考。

  第十一条 对体育尖子生、艺术特长和对政策性加分投档考生的录取,依据广东省招委会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本、专科新生要求:肝功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

  第十三条 我校对上线考生择优录取时,将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和退档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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