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201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ldqu;阳光工程&rdqu;,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代码和全称:10338、浙江理工大学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
第九条学校简介: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ldqu;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rdqu;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艺术设计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工程硕士领域,拥有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6000余人(含独立学院)。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70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200余人。
经教育部批准,经教育部批准,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6项,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600余人, 有着110多年辉煌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我们将在网上与考生互动,被清政府御批升格为&ldqu;高等蚕桑学堂&rdqu;,省部级奖励80余项,全校师生正满怀信心,拥有4个浙江省&ldqu;重中之重&rdqu;学科,学者为兼职教授170余人,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占地面积2100余亩,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浙江理工大学的前身---蚕学馆,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9年,数迁校址,辛亥革命至解放前夕,省高校中青年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