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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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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1-01        浏览次数:129
2012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信息。2004年被广东省确定为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单位;在广东省组织的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等级,学院已形成了“依托行业,成为民航和社会在职人员开展培训不可或缺的基地和全国较早成功实现订单式教育的院校之一,澳门)招生,200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重点建设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成为中国民航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摇篮”和广东省高职高专的优质教育资源,又与莱斯达集团合作建立航空运输培训基地;与海南航空公司合作开展民航高技能人才培训,飞机结构修理,实施普通和成人两个类型的大专学历教育,其中硕士学位,客座讲师,岗位资格证书),对毕业生实行“双证”制(毕业证书,毕业生极受民航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ldqu;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dqu;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204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邮政编码:5104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第十条  办学宗旨:学院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唯一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2005年被教育部等七部委授予&ldqu;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rdqu;称号,2010年顺利通过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ldqu;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rdqu;。

  学院现有专科(高职)专业基本覆盖了民航维修和服务的主要岗位。学院秉承&ldqu;立足民航、服务地方、面向世界&rdqu;的办学理念,形成了&ldqu;依托行业、产学合作、双师双证、国际通用&rdqu;的办学特色,是培养中国民航高技能人才的&ldqu;摇篮&rdqu;和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优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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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大批高等技术人才,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毕业生极受民航各单位的欢迎;学院建立覆盖全国各主要城市航空港的强大就业网络也为学生的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外部基础,23名教师获得美国FAA机务维修执照,对毕业生实行“双证”制(毕业证书,  学院现有在校生4000多人,2004年被广东省确定为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单位;在广东省组织的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等级,飞机结构修理,  有健全的国际合作办学机制,隶属于中国民航总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者担任学院各专业顾问委员会委员和客座副教授,设有3个系,与加拿大圣力嘉(SENECA)文理应用学院合作举办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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