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性质 我院为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国家代码12960。 二、办学类型、学制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学制:普通类三年、高职类二年。 三、办学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石井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潭西路30号) 四、招生专业 现设有刑事执行(狱政管理方向)、刑事执行(心理矫治方向)、司法警务、司法警务(劳教管理方向)、安全防范技术、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等专业。 五、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考生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普通类招生考试,中职、技校和职中毕业考生(以下简称“三校生”)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高职类招生考试;“三校生”考生还需获得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才能报考。具体考试科目由各省招生办按照有关规定及我院具体要求,在《招生专业目录》或《填报志愿指南》上刊登,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由各省招生办向考生公布。 六、专业要求及录取限制 (一)身体要求 1、警察类专业 根据专业的特殊性,报考警察类专业{刑事执行(狱政管理方向)、刑事执行(心理矫治方向)、司法警务、司法警务(劳教管理方向)、安全防范技术}的考生要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类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生比例不超过20%;男生身高≥168m以上,女生身高≥158m;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五官端正;肝功能正常,无残疾,无其他严重疾病;未婚。 (2)高职类考生(“三校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生比例不超过30%;男生身高≥168m,女生身高≥158m;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五官端正;肝功能正常,无残疾,无其他严重疾病;未婚。 2、非警察类专业 报考非警察类专业(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男女生比例不限,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63m,女生身高≥155m,无残疾或其他严重疾病;未婚。 (二)政治要求 要求考生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现实表现好,没受过刑事处罚,志愿并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 七、录取规定 1、录取批次:第三批A类。 5、照顾投档考生的处理 (1)对需加分投档的处理,由省招办按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次投档,学院根据考生的条件,择优录取。 6、退档原则 (1)退档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八、收费标准 1、学费:警察类专业{刑事执行(狱政管理方向)、刑事执行(心理矫治方向)、司法警务、司法警务(劳教管理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为5500元学年,非警察类专业(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为4500元学年。 2、住宿费:各专业均为750元学年。 如有变动,则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九、奖学金制度及助学措施 1、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1000元,占学生总数3%;二等奖学金为800元,占学生总数5%;三等奖学金为500元,占学生总数10%。 2、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由学院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补助。 3、设立勤工俭学岗位。 4、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和“优秀团员”。 十、监督机制 1、成立由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2、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咨询联系 查询网址::gdsfjyn
2、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3、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招办按我院的招生计划数,以1:1---1:12的比例投档,学院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包括专业志愿顺序)和其他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根据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考生的能力素质、身体条件等,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需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
(2)理由充分、明确;
(3)学院派出纪检监察人员对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
(4)学院招办负责对考生提出的退档质疑作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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