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助学贷款:考入大学的家庭困难学生,在其家乡所在县市向金融部门(在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每年最高可贷款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学生毕业后由借款人按年度偿还,还款周期最长不超过14年。
2、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每学期由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学院每年提供800多个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人。
4)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是1000元、500元、200元人。
5)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具体金额依奖项而定。
6)国家助学金:一、二等助学金,分别是2500元、1500元人。
7)广州助学金: 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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