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是: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对于按平行志愿出档的考生,按“先志愿,后分数”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专业不满时才依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3对于按顺序志愿出档的考生,按“先分数,后志愿” 的原则录取,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艺术体育方向)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学前教育方向)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以广西区考试院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为准,本校不另安排术科考试。
5 对出档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否则作退档处理。
6外语语种:英语。
7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口试,不招收其它外语语种。
8身体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报考学前教育、英语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
9学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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