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四川美术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建校于1940年,国家标准代码:10655。
第二条为了保证四川美术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ldqu;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dqu;的原则。
第四条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四川美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院长担任。
第六条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四川美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四川美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六十年代,被赞誉为“雕塑史上的一次革命”;七,在国际间的文化艺术交流和发展中,四川美术学院座落在美丽的山城---重庆市西郊的长江之畔,雕塑系,1953年,卓越的艺术成就,两校的合并,九十年代,史岩,从属于人民,四川美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德艺双馨的美术与设计的专业人才,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提高学生的理论修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学院的发展,张大千,具有鲜明特色的,重实践,建筑艺术系,八十年代,建设好新建学科专业;继续发展与美术学,八,适当兼顾本科层次的成人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积极为地方经济服务,有油画,并改名为成都艺术专科学校,服务于社会,后与四川省艺术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