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全称:重庆科技学院 第二条 校 址: 新 校 区: 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及教委的规定标准收费。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4、报考我校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本科专业石油工程原则上以招男生为主,本科专业冶金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科专业钻井技术、冶金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对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其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等顺序进行专业调剂。专业分数级差为5分,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3)对未填报我校志愿且服从调剂的高分考生,尽可能满足其所报专业志愿,若其所报专业已经择优录满,难以调剂者,则予以退档; (4)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考生分数和志愿安排专业。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均到新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就读。 第八条 建立贫困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贫困学生补助。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及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新生到校后学校可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1号 邮编:400042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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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校 区: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1号
南 校 区: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支路19号
3、各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联系电话:023-89092370 89092363 68423572 传真:023-68576874
3、E - mail:qustzj@163m
4、学校网址::qus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