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6500元人&middt;年。
住宿费标准:600-1200元人&middt;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6500元人&middt;年。
住宿费标准: 600、700、800、1000、1200元人&middt;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