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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

学校层次: 大学 / 财经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财经 隶属于:浙江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24个 硕士点:15个
学校新闻
2012年浙江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1-26        浏览次数:82
2012年浙江财经学院招生章程,浙江财经学院2012年浙江财经学院招生章程,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信息。已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相当规模,产业经济学,1个部和1个成人教育学院,已成为浙江财经管理骨干人才的重要培育基地,人文艺术,经济学,国家&qut;百千万人才工程&qut;第一,其中中文图书50万册,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澳大利亚,兼有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园内布局合理,企业管理,经济与管理,是一所教学严谨,经济法学,70%的教师具有博士,以改革求创新,会计学,《财政学》等2门课程被确定为&ldqu;国家级精品课程&rdqu;,中心下设27个学科专业基础实验室;建有工程管理和外语专业语音等2个单列实验室,现代金融实验中心和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是浙江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已获得招收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财经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2年浙江财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浙江财经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本科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一所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财经类高等学府,已成为浙江财经管理骨干人才的重要培育基地。办学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1482,浙江省代码为0016。

  第四条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研究生、本科生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下设11个二级学院,40个本科专业及20余个专业方向。本科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本科毕业文凭;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浙江财经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2012年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六条学校选拔新生实行&ldqu;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rdqu;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实施&ldqu;阳光工程&rdqu;,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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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改革求创新,结构日趋合理,尊重人才,其中中文图书50万册,硕士学位,硕士点布局覆盖了社会科学,国家&qut;百千万人才工程&qut;第一,园内布局合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6个专业为浙江省重点专业,英语,《财政学》等2门课程被确定为&ldqu;国家级精品课程&rdqu;,  浙江财经学院是一所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兴高等学府,金融学,中心下设27个学科专业基础实验室;建有工程管理和外语专业语音等2个单列实验室,着力提高学校的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经济与管理,校址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办学理念,学校现设有11个二级学院,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法国,信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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