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学院依托重庆市总工会开展“ 爱星 ”帮扶活动,推出优惠政策解决学生就学困难问题
1、优惠对象:
(1)困难劳模子女
(2)特困职工和进城务工的特困农民工子女
2、优惠措施:
(1)第一学年学费减半;
(2)第二学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继续发给助学金(最高金额为学费的50%)。
3、学生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由学生父母所在区县工会或产业工会审查推荐,报市总工会审定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0%):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2、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25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15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75元学期。
3、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