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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类型:高职高专 隶属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9-23        浏览次数:86

  第一条: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是2003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国标代码:12605)。

  第二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校园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学院建有实验室59个,教学、科研设备投入1835万元,建有电化教学中心及实习工厂、驾校及53个校外实习基地。

  第三条:学院开设有机械工程系、自动化与信息工程系、农业与生物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基础教育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教学单位。

  第四条:招生专业

  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脑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会计电算化、经济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旅游英语、文秘、园林技术、植物保护、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食品加工技术、生物技术及应用等25个专业。

  第五条: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数:共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重庆999、四川170、甘肃60、山西50、新疆50、陕西50、河南86、河北70、湖北80、宁夏60、广西40、贵州30、海南25、云南20、内蒙古20。学制:酒店管理专业学制为两年,其他专业学制为三年。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情况详见各省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六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普通类按专业不同在4800元年—5000元年之间,具体各专业收费详情请查看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学费标准。住宿标准为:四人间1200元生&middt;年、六人间800元生&middt;年。

  第七条:助学措施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②国家励志奖学金(涉农专业4%,其他专业3%)5000元年;③国家助学金:涉农专业40%,其他专业25%(国家一等助学金占20%;国家二等奖学金占50%;国家三等助学金占30%);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2、专项奖学金:

  &ldqu;九三奖学金&rdqu;     1000元年(20名)

  &ldqu;大北农&rdqu;奖学金    500元年   (只限兽牧和动检专业学生共20名,每年农生系向企业申报,由大北农集团批准为实)

  &ldqu;海南正业&rdqu;奖学金 : (农生系每年向海南正业集团申报,由海南正业集团批准为实)

  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  (涉农专业学生4名)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  (涉农专业学生6名

  三等奖学金:800元年   (涉农专业学生10名)

  &ldqu;扬翔奖学金&rdqu;500元年(只限农生系&ldqu;扬翔班&rdqu;学生共20名)

  3、学院将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条: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酒店管理专业要求:(1)身高男165米、女158米以上,五官端正,面部和手无明显疤痕;(2)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语言表达能力较强;(3)性格活泼开朗;(4)无高度近视。

  旅游英语专业要求:(1)身高男165米、女158米以上,五官端正,面部和手无明显疤痕;(2)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语言表达能力较强;(3)性格活泼开朗。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对女生的要求:(1)形象气质佳;(2)身高158米以上;(3)性格外向。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5、录取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9、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我校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德、智、体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其它

  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规定,获得专科毕业证学生在第三年可参加&ldqu;专转本&rdqu;选拔,升入市内有关普通本科学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办学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火车站前) 

  邮政编码:404155

  联系电话:023-58800223 

  传真:023-58800558

  联系 人:柯老师   陈老师   陈老师   万老师

  学院网址:qsxdum  

  电子邮件:szyzb@tmm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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