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2号)及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55。
第四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始建于1988年,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01〕65号)、教育部公布备案(教发函〔2001〕146号),主管部门为重庆市教委。
学院地址:金龙校区: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
天城校区: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巨人路1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面积625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建筑面积231814平方米,实验室实习场所54775平方米,拥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160余个,图书馆藏书597万册。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23人,其中专任教师337人,兼职教师6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者19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者人数97人。
计算机网络技术, 5 学院以IT类专业为主,美国苹果动漫认证实验班为探索先锋,其中软件技术, 1 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定点院校,软件外包特色实验班,综合素质&rdqu;的提高;高素质的毕业生决定了90%以上的一次性就业率,数字化大学,艺术类各专业,切实保障学生&ldqu;实作能力,重庆市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高职高专 &qut;十一五&qut;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承担院校, 6 有以名校清华万博认证实验班,商务英语专业为省级教改试点专业, 7 首创高职院校&ldqu;七三?七三?五五&rdqu;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模式和学生野外素质拓展培训基地及全国各地常设实习实训基地,以能力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