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投档比例:1:12。 3、男女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对考生德智体、高考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档案而要求调阅非第一志愿档案;录取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确定;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5、艺术类考生在文化、专业双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专业成绩综合排名;体育类考生在文化、专业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 6、英语、日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且加试口语合格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7、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8、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学校名称为&ldqu;宜宾学院&rdqu;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⑴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⑵制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生态学、应用化学、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工程、图形图像制作、应用化工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每生每年4100元;⑶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⑷其余专业每生每年3700元。 注:若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未出台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此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 :0831—3545029、3530929(传真) 邮政编码:644000 网??址 ::zsyibinun Email :ybxyyf0395@yah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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