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奖学金设置 第十六条 学生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2009级新生中,学院将评定奖励30名优秀新生,一次性颁发3000元生的新生奖学金。 下一信息: 成都医学院贫困生资助 上一信息: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贫困生资助
第十六条 学生可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2009级新生中,学院将评定奖励30名优秀新生,一次性颁发3000元生的新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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