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按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1、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要求。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
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4、艺术专业录取时,凡我院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的省份,专业课成绩合格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余我院未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依各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本科和高职调档比例均按1︰12执行。
6、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我院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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