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现代学院200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西北大学现代学院:13678
二、学院属性及层次:西北大学与社会力量合作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实施本科层次教育的二级学院(即独立学院)。
三、学院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15号(西北大学桃园校区)
四、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课达到省控制线的艺术考试合格考生,按(专业成绩x70%+文化成绩x30%)合成后排序;文史类考生不计入数学成绩。
4、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能否投档我院,视生源地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院严格执行生源地当年招生的有关规定。
5、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但非英语类专业学生的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6、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7、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五、招生工作人员:
1、学院选择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2、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六、对贫困生报考我院,我院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有限的勤工俭学帮助,但助学贷款政策尚没有到位。
七、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八、独立本科教育学费是全额培养费用,为了给所有同学营造公平公正的受教育环境,并使所有同学的权利受到同样的尊重,故无法减免部分同学的学费,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自己就学四年间的经济承受能力。
九、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363136 85004098
邮编:710075
网址:m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