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查询 >首页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学校类型: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2010-12-17        浏览次数:109

  录取规则:

  1、贯彻&ldqu;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rdqu;和&ldqu;学校负责、招办监督&rdqu;原则进行网上远程录取。

  2、加试要求:

  (1)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美术。

  (2)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口试、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4、加分考生录取原则:进档和分专业以各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准,考生享受加分计入投档成绩的,以投档成绩为准。

  5、专业志愿投档级差: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

  6、专业分配办法:参照考生志愿,以高考成绩结合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

  非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成绩进行分配。

  7、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

  (1)艺术类含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 &tims; 50% + 高考文化课成绩 &tims; 50% = 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各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8、自主选拔、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及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9、2009年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ldqu;先分数后等级&rdqu;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分相同的,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10、调档分数线及调档比例:以各省重点批次投档线为准,调档比例不超过1:12。

 

    

    学院结合自身特点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在校生还享受奖学金等其他形式贫困生补助。
    
    

  • 下一信息: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 上一信息: 第二炮兵工程学院录取规则
  • 相关关键词: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录取规则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录取规则全国

      
    查看全部
    报考指南
    学科
    专业
    相关学校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学校相册 更多
    招生信息 更多
    报考指南 更多
    学校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