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助学金等。
(一)政府资助政策
1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学校资助政策
1对于学习刻苦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
2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发生特殊情况的学生可申请一次性补助。
3设立和提供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为特困生减轻经济负担。
(三)学校承诺
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奖学金为激励方式,以助学金、学费减免等为辅助措施的学生资助体系。此资助体系涵盖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学院和社会团体组织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等。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 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无需任何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支付,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计算。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被根据国家按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本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区,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等条件。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8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158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一般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其中一般困难学生为1500元人?年;特别困难学生为2500元人?年;2007年我院共有1010名学生获得各类国家助学金。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学院为学生设立了多项奖励政策,包括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单项奖学金等。奖金额度: 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8名学生获得特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26名学生获得国家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266名学生获得国家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3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391名学生获得国家三等奖学金;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励:3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50名学生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系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励:1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88名学生获得系级优秀学生干部; 单项一等奖学金:3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26名学生获得单项一等奖; 单项二等奖奖励:2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17名学生获得单项二等奖; 单项三等奖奖励:100元人?年;2008年我院共有323名学生获得单项三等奖;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3000—6000元人?年。 勤工助学 我院设有近百个勤工助学岗位为保证特困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广开勤工助学渠道,尽可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并设有专人负责组织、管理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以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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