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运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冶金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园艺技术(果树)、园艺技术(商品花卉)、食品加工技术、音乐表演(新疆民族歌舞)、电脑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汉语、市场营销、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共20个高职专业。疆内外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考部门公布数字为准。 面向新疆、甘肃、宁夏、陕西、四川、内蒙、河南、河北、山西9个省区,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1、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2009年三校(中专、技工、职业高中)高职考试的考生。 1、严格按各省、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后续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可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专业。 5、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执行。 7、我院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对已录取考生入校报到两周时间内,专业志愿可调,调专业按照国家教育部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8、录取通知书由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考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带中学学籍档案办理入校注册手续。 9、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各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比例。 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 住宿费: 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600元年、800元年。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证书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学生毕业两年内仍可向学院申请安排就业。 2、5%的应届优秀高职毕业生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可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本科院校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在我院设立的各函授院校成人本科,继续深造。 1、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金:按国家规定,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人年。 3、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助其争取生源地贷款。 4、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新疆库尔勒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乘9路、29路公交车即到)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96—6768588 6768688 2807333 2807222 QQ:314272203 传真:0996—6768521 邮编:841002 学院招生网::xjbyxyzsn 学院网址::xjbyxyn 电子信箱: xjbyxy_zb@16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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