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多种形式的奖(贷)助学金制度。主要包括:
(1)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奖学金
用于鼓励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受奖面占经济困难学生的25%,金额为400元人?年。
(2)贷学金
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贷学金的规定办理贷学金手续。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助学贷款。
(3)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发放政府助学奖学金(100~150元人·月)外,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150—300元人•月)。此外,校本部另设立“华夏地产”、“春华秋实”等社会助学奖学金,国脉信息学院另设立国脉慈善教育基金,软件学院 (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另设立宏天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同时,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形成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助学金、新生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有机结合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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