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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学院

学校层次: 大学 / 艺术类 大学 / 本科院校
学校类型:类型:工科 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9个 院士:1人 硕士点:21个
景德镇陶瓷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0-05-24        浏览次数:68

  一、校址:江西省景德镇市
  二、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见各省高招办印制的《招生计划专刊》。
  五、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和各省(市)颁布的&ldqu;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rdqu;执行。
  2、普通文史、理工按各省(市)一般本科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尽可能保证其专业志愿的落实。
  3、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生源不足时,根据当地录取政策,可适当降分录取;考生专业安排按院校志愿优先、专业志愿级差10分进行;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的省(市)考生,录取时根据所报专业,参考选考科目成绩。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
  4、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ldqu;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rdqu;之一。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我校《2009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2009年美术专业新生录取办法》执行(可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学[2003]3号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男女比例不限。
  7、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奖学金设置方案如下: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
  非艺术类: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艺术类:一等奖2400元年,二等奖12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4、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基金会奖励资助项目计划。
  5、另学校设有余登辉青年自强奖学金,有关院系设有闽龙奖学金、晏清奖学金、乐陶&middt;千鸿奖学金、中瓷奖学金、NGY奖学金。
  七、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年。
  2、景德镇陶瓷学院&ldqu;爱心接力&rdqu;助学基金。
  3、学校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勤奋好学的困难学生创造、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和岗位,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00-300元;学校每学期对勤奋好学的特困生进行补助,标准为每学期300-500元。
  4、学校每年积极与银行联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
  5、学费减免办法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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