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录取原则是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是: 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和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给予退档。 3、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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